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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省以绩效评价全面推动公交优先政策落地

发布时间:2024-07-16来源:公路学会点击量:

为全面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等九部门和单位《关于推进城市公共交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》和《湖北省城市公共交通发展与管理办法》等文件精神,深入实施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,湖北省交通运输厅近日印发了《关于开展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》,以此推动城市公交优先发展。

一是引入第三方,评价六方面。每年将从湖北省城市公共交通发展专家库中组建第三方评价小组,对各市(州)政府所在城市的公共交通的发展环境、设施设备、服务质量、行业监管、企业责任、奖励情况等六个方面29项量化指标进行全面评价打分。要求各市(州)城市公交车辆要提高运营速度,早晚高峰期平均运营时速达到20公里/小时;新增和更新低地板及低入口城市公共汽电车比率达30%及以上;持续改善公交出行体验,打造“守时”公交,使城市公共交通正点率达85%左右。

二是因地制宜,不搞一刀切。绩效评价按自评、初评、实地评价、结果发布等四个步骤进行,采取分类计分方式:恩施市、天门市、潜江市、仙桃市和神农架林区等五个城市按照二类城市评价计分;其他城市按照一类城市评价计分。

三是以评促改,注重结果运用。评价结果坚持目标导向与结果导向相结合原则,将视情与交通场站建设、项目投资、公交都市创建及评先创优挂钩。对评价不合格的城市,将采取约谈、通报等方式督促各地加以改进。(湖北道路运输中心 蔡少渠 )

低地板、低入口城市公共汽电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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